永安行强化氢能产业链布局,以自有资金1.67亿元(含税)的价格收购浙江凯博88%的股权
10月22日讯:永安行(603776)公告称,近日,公司与浙江凯博及吴苗成、盛祖康、陆国安等8位浙江凯博的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以自有资金1.67亿元(含税)的价格收购浙江凯博88%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浙江凯博88%的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并实现对后者的管理控制及财务并表。
数据显示,今年三季度末,浙江凯博资产总额5371万元,负债总额2690万元,净资产2681万元;2022年,该公司实现营收6658万元,净利润1238万元,扣非净利润1200万元,今年前三季度,该公司实现营收4595万元,净利润1044万元,扣非净利润1002万元。
根据公告披露的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并选取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浙江凯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9亿元(其中88%股权权益评估价值为1.675亿元)。
永安行称,本次交易价格以前述评估结果为参考,并结合标的公司的发展前景、市场定位、技术实力、商业计划以及与公司的协同价值等因素,经交易双方协商同意,本次交易标的(转让方持有浙江凯博88%的股权)的交易对价为1.67亿元(含税)。
从评估结果来看,本次交易标的估值溢价较高。永安行在公告中也提示风险说,本次交易评估溢价较高,若后续顺利完成交易,未来标的公司的业绩可能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且未来与标的公司在管理融合、业务整合及协同发展等方面能否达成预期效果存在不确定性。若标的公司未来发展不及预期,可能会对公司经营及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不过,本次交易也约定了业绩承诺条款,2024-2026年度,浙江凯博应分别实现扣非净利润1850万元、2000万元和2150万元,业绩承诺也直接与本次交易的尾款支付挂钩。各方同意,在标的公司未达到各年度业绩承诺的情况下,转让方将根据协议约定对受让方进行业绩补偿。
公司治理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浙江凯博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永安行有权提名其中2名董事,且由永安行提名董事担任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由转让方之一盛祖康担任。浙江凯博的财务总监由永安行委派,其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代表章根据永安行用章流程进行管理。
资料显示,浙江凯博是一家专业研发、生产复合材料缠绕气瓶的企业,是国内领先的碳纤维全缠绕复合气瓶生产商之一,已研发出IV型碳纤维全缠绕高压气瓶。浙江凯博已获得“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称号和“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
永安行称,本次收购增强了公司的氢能产业链,填补公司在碳纤维缠绕储氢气瓶的技术空缺,促进公司的燃料电池等氢能系列产品未来在氢储能、氢能商用车、飞行器具等领域的发展。
因此,永安行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交易完成后,公司与浙江凯博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致力于研发更安全、更轻量、更高压的高压储氢瓶,扩展公司氢能系列产品的应用空间,提升公司氢能产业的综合竞争力,随着标的公司经营规模及效益的提升,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绩效,增加公司收益。
目前,永安行主要业务是基于物联网和数据云技术的共享出行系统的研发、销售、建设、运营服务,同时依托永安行平台通过永安行APP向消费者提供共享出行服务、智慧生活服务以及分布式氢能数据平台业务。公司主要代表产品包括公共自行车系统、共享电动车系统、共享氢能自行车系统、等共享出行平台服务,微型太阳能制充氢一体机、氢能自行车、燃料电池等氢能产品以及酒店智能门锁系统等产品的销售和服务。
今年上半年,永安行实现营收2.76亿元,净利润3452万元,同比分别下降26.17%和43.94%,同期扣非净利润亏损222万元,降幅120.44%,由盈转亏。
下一篇:拉卡拉扫码交易规模增长迅速,全面进入数字化新战略阶段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聚股通无关。聚股通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聚股通版权与声明】
1、凡本网注明“独家稿件”的所有稿件和图片,其版权均属聚股通所有,转载时请注明“稿件来源:“聚股通”,违者本网将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2、凡没有注明“独家稿件”及其它转载的作品,均来源于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与本网立场无关,本网对其观点和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发布或转载时间之后的30日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