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农业经营制度 促进乡村产业数字化转型,“大国小农”与农业农村现代化
6月28日讯:当前,我国“三农”工作转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阶段。6月27日,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北京校区举办“破题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主题论坛。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在论坛上表示,我国粮食产量和农民人均收入明显增长,也实现了一系列制度创新。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农村改革最重要的制度性成果。当前,我国农业还存在农业自然资源禀赋相对不足、农业人口规模巨大等现实的问题和挑战。
“在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和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可以双轮驱动、并行不悖。”陈锡文说。
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相结合
我国粮食产量十九连丰,2022年粮食总产量68653万吨,比2021年增加368万吨,增长0.5%。
陈锡文指出,虽然我国粮食总产量已达6.8亿多吨,但仍需从国际市场进口约1.5亿吨(含大豆)才能满足需求,肉类、奶类也需进口。“我国自然资源禀赋相对不足,粮食安全和食物保障将长期面临巨大压力。因此,中央强调要严格保护耕地和农民利益、推动科技进步、加强粮食储备、有效利用国际资源和市场等。”
同时,陈锡文表示,我国农业人口规模巨大,“大国小农”的现状难以在短时期内根本改变,传统分散的、小规模经营的农户,也难以实现农业现代化。因此,仍然需要不断创新农业经营制度,加快推进农业人口城镇化、加快推进土地规模经营。但要注意从实际出发,避免因欲速而不达,连带引发新的经济社会矛盾。
陈锡文指出,从各地农村的实际和发展趋势看,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农业经营很可能会形成两类经营主体和两种规模经营方式:一类是经营土地、提供农产品的主体,以及提供农业技术和装备服务的主体;另一类是通过流转、集中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实行土地的规模经营,以及通过提供社会化服务、实行现代农业技术装备作业的规模经营。
陈锡文表示,在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和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可以双轮驱动、并行不悖。由于我国人多地少的矛盾十分突出,而小规模经营的农户仍将是我国农业经营的基本面,转入土地经营权的经营主体,多数的经营规模仍然不大,难以独立承担购置全套现代农业技术装备的投资,因此,多数地区要通过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据农业农村部统计,2020年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作业面积已达16.7亿亩次,服务农户7800万户。“这体现出在现阶段,农业社会化服务具有更广的适应性和更强的生命力,如果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结合起来,效果会更好。” 陈锡文说。
数字技术破解农业发展难题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院长、管理学教授汪泓在开幕致辞中表示,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在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产业振兴是坚实的物质基础,必须提升农业的整体质量和竞争力。
农业农村部市场预警专家委员会委员、秘书长许世卫表示,当前我国农业农产品虽然生产量大但产业效益不高,产业链长但纵向协同性不好。由于行业收益不高,产业内在驱动力不足,而国际形势不稳定性、突发事件概率加大,对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性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农业数字化是农业发展方式的一次革命,包括物联网、大数据、智能决策、数字孪生,以及神经网络、深度学习等人工智能技术,在解决农业问题之中都有广阔的前景。” 许世卫说。
许世卫详细分析了如何通过数字技术手段,破解农业难题:一是应用数据力量,提升产业链效率;二是应用数据技术,贯通协调产业链环节,重构农业产业链;三是融合数字化技术,建立更为丰富的农业信息技术应用场景,形成新的产业空间;四是应用信息技术,有效化解产业链重大风险。
许世卫指出,农业数字化体系的搭建,首先要做好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除了传统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也要加快算力基础条件建设等;其次是进行农业数字化技术突破,特别是“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这不仅要依靠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更要依靠一线企业的力量。同时,要开展数字化场景应用,做好数字化产业服务。
汪泓表示,在新一轮人工智能革命兴起的当下,乡村有着广泛的应用场景,企业在开发和应用中要积极关注农业和广大农村的需求,促进乡村产业的数字化转型,进而赋能农业现代化。同时,要充分认识到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是一体设计、一并推进的事业,企业参与其中,不仅要考虑企业和产业本身,还要从更高的格局和视野上,思考产业对农村现代化的带动作用。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副教务长、会计学教席教授许定波表示,在我国“大国小农”的现状短期内难以改变的情况下,政府、企业、农户等各方力量应该形成合力,改变现有约束条件,降低机会成本。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要引导企业,并注意保护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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