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聚看点】金融业的一场绿色蝶变
原标题:金融业的一场绿色蝶变
来源: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编者按:
2020年9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代表了全球绿色低碳转型的大方向,是保护地球家园需要采取的最低限度行动,各国必须迈出决定性步伐。
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双碳”目标的提出进一步点燃了绿色金融的发展热情。
随着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建立,绿色金融“三大功能”“五大支柱”日益完善,有效地支持了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发展。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碳金融产品等多层次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
在“双碳”目标提出三周年之际,本报推出“绿色金融”专版,定期报道绿色金融领域动态趋势,讲述中国经济绿色发展故事,敬请关注。
酝酿已久的碳市场靴子落地,气候投融资试点稳步推进,企业减排转型意识增强,绿色金融“五大支柱”体系初步成型,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正从“附加题”逐渐变为“必答题”……过去三年,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下简称“双碳”目标)正成为引领各行各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向。
“实现‘双碳’目标关键在于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和技术进步创新,而这些变革需要大量资金支持。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理事、气候投融资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孙轶颋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金融支持在推动绿色发展方面不可或缺。
根据有关机构测算,中国2021年至2030年实现碳达峰的资金需求为14万亿元至22万亿元,而由2030年碳达峰到2060年碳中和的资金需求则在百万亿元级别。
气候资金不充足、不平衡的矛盾始终存在。
因此,金融部门需要对“双碳”目标等绿色发展目标作出系统性响应,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下,通过金融工具和模式创新,将更多资金投入“双碳”领域。
政策引领 绿色金融迎发展高潮
中国的绿色金融早已启动。
一个标志性的节点是2016年。
当年8月,人民银行牵头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绿色金融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任务。
我国成为全球首个制定绿色金融发展顶层设计的国家。
9月,我国作为G20轮值主席国,首次将绿色金融纳入G20峰会议题,开启和推动了绿色金融国际主流化进程。
经过多年发展,绿色金融已经从此前的小众变为热点,从此前金融机构的“附加题”变为“必答题”。
特别是自2020年9月我国提出了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气候和环境约束进一步增强,绿色金融迎来了新的发展高潮。
对于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现状,业界将其总结为“顶层设计及标准体系愈加完善、产品及服务实现创新发展、地方绿色金融实践擦亮‘中国名片’以及国际合作深化促全球形成共识”。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王遥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双碳”目标的提出进一步为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建设完善提供了指导方向,绿色金融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的三大功能更加凸显,围绕标准体系、信息披露与监管、激励约束、产品市场和国际合作等五大支柱深化发展的框架思路也逐步明晰,并由此推动了绿色金融政策体系、配套机制的规范完善及市场规模的快速增长。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研究员刘锦涛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谈到,在制度建设方面,绿色金融在标准化方面实现了重要进展,包括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和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在内的多项标准为绿色投资活动提供了规范和指引。
激励创新 多层次绿色金融产品体系逐渐成型
善用激励约束机制,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应对气候挑战方面,一直是政策的重要着力点。
2018年起,人民银行全面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
2021年升级为绿色金融评价,并将绿色债券业务纳入评价范围,引导金融机构有序增加绿色资产配置。
2021年,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人民银行创设推出两个新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利率均为1.75%,鼓励社会资金更多投向绿色低碳领域。
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披露,截至今年6月末,碳减排支持工具余额为453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33亿元;支持金融机构发放碳减排贷款超过7500亿元,带动年度碳减排量超过1.5亿吨二氧化碳当量。
正是随着上述政策的不断完善,我国绿色金融市场规模快速增长,已基本形成了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碳金融产品构成的多层次产品体系。
其中,绿色信贷表现抢眼。
根据人民银行披露的数据,2023年二季度末,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27.05万亿元,同比增长38.4%,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7.8个百分点,比年初增加5.45万亿元。
其中,投向具有直接和间接碳减排效益项目的贷款分别为9.6万亿元和8.44万亿元,合计占绿色贷款的66.7%。
在绿色债券方面,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交易所等陆续推出转型类债券、蓝色债券、碳债券等创新性债券品种,不断扩大绿色债券对绿色产业的支持路径。
在绿色保险方面,碳配额质押融资保险、碳汇保险、碳汇指数保险等碳保险产品开展试点,全国首单ESG保险也有落地实践,绿色保险产品种类日趋丰富。
不过,王遥也提到,绿色金融创新过程中可持续性也值得关注。
“逐渐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产品将对绿色金融市场规模的扩大产生积极作用,但现阶段金融机构参与绿色金融市场仍存在一些挑战。
”王遥告诉记者,当前优质资产竞争激烈,定价优势与机构盈利难以两全。
“风电、光伏等绿色技术发展较为成熟的行业受到基金业、证券业、银行业等多方关注,市场上绿色资金投放存在优质行业集中、优质资产竞争激烈的问题。
”王遥表示,融资客户期望获得“绿色”融资的低成本优势,导致金融机构在通过优惠绿色金融产品定价吸引绿色客户的过程中,机构绿色盈利能力有限。
多点突破 区域发展各具特色
在全国“一盘棋”向前推进的同时,绿色金融在各地的发展也各具特色。
2017年6月,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和新疆五省(区)八地开启了为期5年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形成了包括个人与企业碳账户、生态权益抵质押融资等在内的多项成果。
2022年8月,九部委联合公布了气候投融资试点名单,确定了第一批23个地方入选试点,气候投融资开启地方创新和探索。
同时,绿色金融的地方性法规和条例也相继出台,明确了地方政府对绿色金融业务的指导信息和创新方向。
谈及不同地区在发展的侧重点以及政策的细节上存在差异的原因,孙轶颋表示,不同地区绿色低碳发展的目标是一致的,但由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资源禀赋、发展水平、金融基础等不尽相同,各地区发展路径选择和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有所差异。
他谈到,例如,有的地方要重点解决能源安全和能源低碳转型的问题,有的地方是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问题,有的地方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问题,有的地方是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的问题。
针对各地在绿色低碳发展上的不同思路、不同需求和不同问题,绿色金融要因地施策、因事施策,提供最合适和匹配的金融解决方案。
此外,为了更好追踪以及评价各地绿色金融发展情况,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地方绿色金融发展评估课题组自2018年开始研究发布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指数,基于我国绿色金融关键性建设目标及地方金融发展特色,建立了一套评估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
王遥表示,就数据跟踪结果来看,近年来地方绿色金融呈现差异化发展的总体特征:一方面,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发展水平持续保持领先地位;另一方面,金融发展水平位居前列的地区,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水平较高。
“我国地方绿色金融已经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即从原来地方试点拉动为主的发展格局,向全国各省域覆盖延伸。
同时,部分地区从省级向市级层面的深化拓展也取得了一定成绩。
全国绿色金融正在实现更广范围的运用与创新。
”王遥说。
优化机制 引导资金流向“双碳”领域
总体来看,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较快,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依托地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气候投融资试点等推动,我国不断取得绿色金融的突破与创新,并通过鼓励部分具备优势的地区加强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引入新兴理念与经验的同时,也向外展示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的成就。
”王遥评价。
但必须强调,在推动绿色金融更好支持低碳转型方面,依然存在不少挑战,实现“双碳”目标面临较大压力。
准确深刻地认识这些问题,无疑有利于绿色金融的完善和发展。
孙轶颋总结了四个方面的挑战:首先,国家和地方是否构建了引导和鼓励资金投入绿色低碳领域的协同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设计,为开展绿色金融活动提供有利的、稳定的、可预期的政策环境和营商环境;其次,金融机构是否真正认识到绿色低碳对其战略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重要性,将“双碳”目标有机纳入其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投融资业务,形成开展绿色金融的内部激励机制;再次,能否建立科学、权威、统一的绿色金融评价考核标准,特别是能够量化投融资的环境效益和减排效果,对绿色金融进行有效的引导和监督;最后,能否增强绿色低碳项目的可投资性。
除此之外,接受采访的专家还提到了信息披露机制的重要性。
王遥谈到,信息披露的有限性,在投资前影响金融机构发现绿色项目并形成客户绿色画像,在投资中影响金融机构分层次、个性化的设置投资条款与产品模式,在投资后影响金融机构对资金流向及运营进行跟踪和风险管理。
而潜在的“洗绿”“漂绿”风险,更是影响了金融机构差异化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的实施基础。
因此,完善信披制度迫在眉睫。
在资金方面,刘锦涛认为,尽管绿色产业本身的需求在不断增加,但当前仍然存在资金流向不足的领域以及结构性矛盾,对此他建议,可以提高银行业之外其他机构参与度,提高股权类融资占比,投向行业之间的资金构成需要持续改善,确保资金流向与“双碳”转型的需求相匹配。
对此,孙轶颋也谈到,一方面,要继续按照国家绿色产业目录、绿色金融相关标准加大对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等领域的投入;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绿色低碳创新技术的投融资,吸引更多的国际资金参与我国的低碳绿色项目投融资,并积极探索气候适应项目、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的投融资模式。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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